★ 不動產有關之稅費
出售時
- 土地增值稅
- 所得稅(建物部份)(財產交易所得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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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買時
- 契稅
- 公證費(或監證費)
- 印花稅(公告現值x1/1000)
- 登記規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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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時
- 房屋稅
- 地價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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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時
- 所得稅(租賃所得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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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時
- 遺產稅
- 登記規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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贈予時
- 贈予稅
- 契稅
- 公證費(或監證費)
- 土地增值稅
- 印花稅
- 登計規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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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遺贈稅率(98年1月23日 開始生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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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 |
免稅額 |
遺產稅 |
10% |
1200萬 |
贈予稅 |
10% |
220萬 |
★ 買賣過戶買方應繳費用
項目 |
應繳金額 |
備註 |
過戶 登記 代書費 |
簽約費 |
* 1,000-2,000 元 |
簽約時給付 |
過戶登記代書費 |
* |
每件9,000~12,000元 |
* |
* 每增加一筆加收土地一筆2000元、建物一筆5000,分件辦理視為另一件,按件計費 | |
過戶登記以土地一筆,建物一筆 |
稅費 及 登記 規費 |
契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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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物需繳,土地不必繳 |
印花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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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規費 |
* |
建物核定契價x 0.1 % |
* |
土地申報地價x 0.1 % x持份土地面積 |
* |
書狀費每張80元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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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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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交屋日劃分繳期間為5/1至5/31 |
地價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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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交屋日劃分繳納期間為11/1至11/31 |
貸款 相關 費用 |
徵信查詢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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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規費 |
* |
貸款金額x 0.1 % x 1.2倍+書狀費(每張80元) | |
設定登記代書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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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定登記以一個順位為一件 |
其他費用 |
仲介服務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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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產物保險公司估算 |
項目 |
應繳金額 |
備註 |
過戶 登記 代書費 |
簽約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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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約時給付 |
塗銷代書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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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戶登記以抵押權一筆 |
增值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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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稅時給付 |
*** 以上價格僅供參考,實際收費依各代書事務所為準 ***
★ 辦理【自用住宅】稅率的條件適用要件:(稅率為百分之十)
-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前一年內未曾供營業或出租之住宅用地。
- 地上建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,並已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
- 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。
- 一人一生享用一次為限。
- 自用住宅建築完成一年內者,其評定房屋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公告現值百分之十。
★ 辦理【重購退稅】的條件適用要件:
- 土地出售後二年內重購或先購買土地二年內再出售土地。
- 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。
- 原出售土地及新購土地所有權人同屬一人。
- 新購的土地必須要經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。
- 自營工廠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,另於其他都市計劃工業區或政府編定 之工業用地內購地設廠者。
- 自耕之農業用地出售或被徵收後另行購買仍供自耕之農業用地者。
- 已辦理重購退稅之土地五年內不得再行移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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